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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推进成品住宅发展 市民关心的六大问题有答案了

时间:2017-11-02 信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成都11月1日讯(记者 李丹 摄影报道)2017年10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一则《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到2022年底,成都市新开工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房成品住宅面积比例达到100%,全面实现住宅产品结构从清水房为主到成品住宅为主的根本转变。 

  11月1日,成都市建委召开新闻通气会,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并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通气会上,成都市建委相关负责人就市民关心的六大方面问题进行了解答。

  一、问:为什么要加快推进成都市成品住宅建设步伐?

  答:长期以来,成都市商品住宅主要以清水房为主,成品住宅比例较低。以清水房为主的商品房建设方式导致了诸多的问题:一是房屋交付后住户分散的二次装修中频频出现敲墙打洞现象,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耗费巨大的社会成本,同时对建筑主体结构安全也构成隐患;二是长期的分散装修,产生大量的粉尘和噪音污染,对城市空气质量和小区环境造成破坏,影响邻里关系和谐。

  因此,目前全国主要城市和部分省市纷纷加快成品住宅建设的步伐,如上海市2017年起,要求在外环内的商品房100%实施成品住宅建设,海南省要求2017年7月以后所有新开工商品住宅实行全装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川府发【2016】12号)对于加快全省成品住宅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因而,从促进建筑节能减排、保护城市环境以及提升住宅建设品质等角度出发,亟待进一步加快推进成都市成品住宅建设步伐。

  二、问:成品住宅就是精装房吗?

  答:所谓成品住宅,是指房屋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铺装或涂饰完成,套内管线及开关插座、厨房卫生间设备安装到位,基本达到入住条件的住宅。这个概念采用的是建设部有关规定来定义的,装修的标准可高可低,与“精装修”概念有区别。因此,成品住宅并不等于精装修住宅。

  三、问:成都市成品住宅推进步骤是怎样的?是不是很快就没有清水房销售了?

  答:考虑到全市不同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购房人对成品住宅的接受程度差异以及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转型升级的过渡期需要等实际情况,成都市采用了分区域、分年度、循序渐进、逐步提高比例的方式来推进成品住宅建设。全市分成中心城区和郊区(市)县两类区域进行控制,分年度按照循序渐进、逐年提高的原则提出了建设比例要求。而且,成品住宅的建设比例要求是针对从《实施意见》生效之日起、成都市新出让的建设用地提出的,在此之前已经出让的建设用地和存量土地,如果没有成品住宅建设要求,开发企业仍然可以自主选择按照清水房方式进行开发。

  因此,《实施意见》施行后,虽然成都市成品住宅的比例会逐年加快提高,但清水房的退出是逐步渐进的,并不是立即就消失了。在一段时间内,商品房市场上清水房和成品住宅将同时并存。

  四、问:成品住宅是否会导致房屋销售价格变相提高?

  答:不会。《实施意见》规定,实行成品住宅房屋价格和装修工程价格分别计价机制。开发企业在销售成品住宅时应按照一房一价的原则标明房屋挂牌申报价格和装修工程价格。为防止开发企业虚高装修工程价格,变相提高房屋售价,《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开发企业填报的装修工程价格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核查把关。

  五、问:成品住宅建设质量如何得到保障?

  答:为确保成品住宅建设质量,《实施意见》提出了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实施土建工程和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管理机制,设计施工一体化深度融合,有利于提升住宅建设质量和装修品质。

  二是实施成品住宅建设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要求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作为一个整体纳入统一的施工许可,既有利于土建施工和装修施工的协调配合,提高建筑质量,也有利于一旦发生质量问题,进行质量责任追究和整改。

  三是将成品住宅装修工程质量纳入了统一的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范围,有利于确保装修工程质量。

  四是实行实体样板房制度。实体样板房合格后才能全面施工,样板房的保留时间自商品住宅交付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

  五是推行绿色环保装修。要求成品住宅装修工程必须采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材料、部品和设备。房屋装修工程完成后,开发企业应委托检测机构进行室内环境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六是鼓励开发企业对成品住宅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并强化工程质量保修。要求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包括主要装修材料、部品和设备的生产厂家信息、品牌、规格型号、性能指标、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及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等内容。还通过信用管理等手段强化质量保修,对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不积极保修和维修的开发和施工企业将予以不良信用记录。

  六、问:成品住宅如何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

  答:一是推行菜单式装修。要求开发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装修风格选择,满足购房人的个性化需求。具体要求是:成品住宅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内的,不得少于两个装修方案;超过5万平方米的,不得少于3个装修方案,以满足消费者的差异化需求。

  二是成品住宅装修范围为“硬装”,没有对最能体现个性化的“软装”做出限制。购房人可以在成品住宅硬装的基础上,采用丰富的软装来体现个性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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