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三年交出成绩单
七大项和20个子项改革任务全部完成
本报讯(记者 王成栋)截至目前,我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行动中,完善集体林权确权颁证、规范林权流转、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完善财政支林制度、金融支林制度、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强化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七项重点改革任务和20项子任务全面完成。这是近日记者从省林业厅获悉的。
自2007年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四川省已累计确权颁证1.63亿亩,受惠林农达5300万人。但林权纠纷咋破解、林权流转价格机制如何确定、涉林产业如何融资、森林保险怎么铺开、涉林产业如何发展等方面的问题依然突出。在此背景下,我省于2014年10月启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行动,明确了改革任务和三年为期限的改革时间表。
林权纠纷处理方面,数据显示,改革的三年间,我省通过集体林改“回头看”,核查纠错林权证13.7万本、林地15.6万宗,调处纠纷0.23万起,相关信访量累计下降五成以上。
林权流转平台建设、规范流转上,三年来,全省累计建成平台网点99个,探索了林权、林地经营权网上竞价交易,林权流转指导价格,每亩流转价格平均提升76.8%。
在金融支林层面,我省先后在46个县(市、区)启动以建立经济林木(果)权证、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村级农民互助担保合作社、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和森林资源资产收储制度等5个方面的改革试点,破解了林权抵押难、评估难、处置难、监管难等难题。截至去年底,我省通过地方政府财政贴息、中央财政政策贴息、金融机构让利、简化资产评估等,抵押融资综合平均成本得到明显降低,融资资金95%以上直接服务于林业产业发展。
森林保险方面,我省经过探索,进一步细化了承保、定损、理赔、监管等环节及技术要求,相关改革实现了费率下调、保额提升。截至去年,全省简单赔付率提升30个百分点以上。
改革还体现在林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上。三年时间内,全省累计发布了13类可由新型经营主体直接实施的林业生态、产业项目目录,放宽了市场资本和民间力量参与绿化造林的限制,降低了相关门槛。至去年底,全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突破15000个,林业产业总产值突破3000亿元。
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省集体林权改革的重点将放在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和集体林“三权分置”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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