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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举行

时间:2015-01-19 信息来源:不详
    本报8月28日讯 (记者 钱其鲁)8月26日上午,第二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在呼和浩特举行。本届论坛由广西、内蒙古、宁夏、西藏、新疆5个自治区法学会主办,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承办,主题为“民族地区科学发展与法治保障”,围绕民族区域自治法完善和实施等问题展开专题学术交流。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胡毅峰致辞,中国法学会法学部负责同志讲话,广西、宁夏、西藏、新疆、四川等省区法学会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要努力将论坛打造成聚合区域法学资源、集中展示和交流5个自治区法学研究成果的重要平台,成为5个自治区法学会引领、带动广大法学工作者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培养和锻炼人才,推动人才成长、特别是中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重要平台,不断增强论坛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力争把论坛办成全国特色品牌。

    会议对本届论坛获奖论文进行了表彰,还表彰了自治区首届资深法学法律专家和优秀人才,举行了内蒙古法学家系列丛书首发仪式。内蒙古、广西、宁夏、西藏、新疆等省区的专家学者进行了专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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