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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企混改员工持股方案或将于下月出台

时间:2017-02-10 信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成都2月9日讯(记者 陈淋 李春雨)2月9日,在四川省全面深化改革三周年新闻发布会上,省国资委副主任任丁谈及今年我省国资国企改革重点工作时提到,将在薪酬分配制度改革、股权多元化改革等六个方面取得突破。对于备受关注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试点工作,任丁表示,目前,省国资委已经制定了省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方案,明确了目标和任务,下一步准备在两户省属企业集团层面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时,今年我省也将深入推进员工持股试点工作,其指导意见将力争下月出台。

  去年三月,四川省人民政府正式公布《四川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意见指出,四川省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采取先行试点、逐步推进的办法,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健全企业内部治理结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实现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市场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据任丁介绍,目前省国资委已经制定了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方案,明确了目标和任务,下一步准备在两户省属企业集团层面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另外,还将在三户省属企业二级公司及其以下层面进行试点。在实施过程中,如何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如何保证各类投资主体的产权?对此,任丁表示,将根据国家和省上出台的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意见的相关规定去推进落实。据悉,截至2016年底,省属国企及所属各级企业已经有49%发展成为了混合所有制。

  谈及社会关注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任丁表示,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国资委也制定了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实施意见,力争下个月出台。任丁说道,我们根据国务院出台的《意见》的要求,并结合省内实际情况制定了这一试点的实施意见。但其中很多关键规定,都严格遵守国务院的《意见》要求。比如关于持股比例,《意见》规定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1%。这些均为硬性规定,须严格执行。

  任丁表示,等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实施意见出台后,将在省属国企选择3-5户进行试点,市州属及以下国企也选择3-5户进行试点。“现在已经着手这方面的工作了”。任丁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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