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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会员服务内容概述
四川省经济文化协会“会员管理中心”联合事业发展中心等部门主要为会员提供以下服务:
第五条 为企业、企业家和文化界人士提供培训、咨询、信息、法律、职称申报、课题研究、新闻出版、资质评价等智力服务;
第六条 编辑、出版《四川经济与文化》月刊,促进会员之间、会员与政府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第七条 组织会员参与 “四川经济文化节”、“四川经济文化高峰论坛”等节庆、论坛交流活动,为四川经济文化发展服务;
第八条 举办各种会员联谊、交流活动,为会员提供多角度、多层面的交流与合作;
第九条 举办各种政企交流活动,搭建企业与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沟通的桥梁;
第十条 组织开展 “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等评选活动,宣传、表彰优秀企业;
第十一条 协助会员单位开展文化和品牌建设,提供公共关系、市场推广等相关服务;
第十二条 开展会员与国外、省外团体的交流与合作,组织有关交流活动;
第十三条 联合全省各行业协会和其他社团组织开展活动并发挥整体优势,促进会员间相互合作与沟通。
四川省经济文化协会“企业文化与品牌工作部”主要为各企业提供以下服务:
第十四条 筹办“四川省企业文化建设年会”,组织开展全省企业文化优秀成果、优秀案例和突出贡献人物的申报、评选、表彰和推广工作,授予“企业文化先进建设单位(个人)”;
第十五条 组织召开企业报刊年会,促进企业报刊健康成长;
第十六条 组织企业文化交流研讨活动,开展企业文化课题研究、咨询、培训、评价等服务;
第十七条 帮助树立企业形象,策划企业形象推广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帮助企业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明确目标细分市场及其品牌定位;
第十九条 帮助企业建立形象标志等视觉传达系统;
第二十条 帮助企业与公共媒介的联络、沟通、维护和信息交流;
第二十一条 通过策划并组织推广活动,帮助企业进行品牌推广;
第二十二条 负责“四川省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川省经济文化协会“公关和数字营销工作部”主要为各企业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十三条 协助企业处理与其相关利益体系的关系,并促使企业与之进行多种形式的沟通与互动;
第二十四条 根据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协助企业制定各种公共关系战略和战术,及时调整并组织各类公关活动;
第二十五条 根据确定的公关目标,协助企业和媒体建立良好的关系以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
第二十六条 开展数字营销、新媒体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等研究工作;
第二十七条 结合传统宣传推广手段,帮助企业制定数字营销战略;
第二十八条 根据宣传需要,协助企业搭建数字营销平台,并开展培训、效果评估工作。
四川省经济文化协会“文化与艺术工作部”主要为各企业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十九条 承担省委、省政府以及上级主管机构的相关课题研究;
第三十条 组织并开展文化或艺术领域的研究和推广工作;
第三十一条 组织开展书画展、摄影展等文化艺术展览;
第三十二条 组织开展文化或艺术领域相关书籍编纂及出版;
第三十三条 组织开展“经济文化节”、“丝绸文化节”、“茶文化节”等节庆活动;
第三十四条 组织开展大型文艺表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