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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文化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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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文化协会会员服务章程
第一章 协会简介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四川省经济文化协会,英文名称为:Sichuan economic and cultural association;
第二条 本协会主管单位为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是全省有志于促进经济与文化发展的专家、学者、经济界和文化界人士、以及热忱关注并支持经济文化发展的企业家和各界有识之士组成的省级专业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发展四川经济、繁荣四川文化、促进四川社会和谐与发展,为广大会员提供一个可行的依托,交流的平台;
第四条 本协会地址
四川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1-3-1707;
第二章 会员服务内容
第五条 为企业、企业家及文化界人士提供培训、咨询、信息、法律、协助基金项目申报、社科课题立项和申报、科普基地立项和申报、对外宣传、新闻出版等智力服务;
第六条 举办各种会员联谊、交流活动,为会员提供多角度、多层面的交流与合作;
第七条 举办各种政企交流活动,搭建企业与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沟通桥梁;
第八条 组织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等评选活动,宣传、表彰优秀企业;
第九条 协助会员单位开展文化和品牌建设,提供公共关系、市场推广等相关服务;
第十条 开展会员与国内外团体交流与合作,组织有关交流活动,参与省政府“万企出国门”、“川货全国行”等项目;
第十一条 联合全省各行业协会和其他社团组织开展活动并发挥整体优势,促进会员间相互合作与沟通;
第十二条 筹办“四川省企业文化建设年会”,组织开展全省企业文化优秀成果、优秀案例和突出贡献人物的申报、评选、表彰和推广工作,授予“企业文化先进建设单位(个人)”;
第十三条 组织召开企业报刊、网站、新媒体年会,促进企业宣传工作健康成长;
第十四条 组织企业文化交流研讨活动,开展企业文化课题研究、咨询、培训、评价等服务;
第十五条 帮助树立企业形象,策划推广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帮助企业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明确目标细分市场及其品牌定位;
第十七条 帮助企业建立形象标志等视觉传达系统,为企业制作形象宣传片;
第十八条 帮助企业与公共媒介的联络、沟通、维护和信息交流;
第十九条 通过策划并组织推广活动,帮助企业进行品牌推广;
第二十条 负责“四川省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协助企业处理与其相关利益体系的关系,并促使企业与之进行多种形式的沟通与互动;
第二十二条 根据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协助企业制定各种公共关系战略和战术,及时调整并组织各类公关活动;
第二十三条 根据企业的舆情状况,帮助企业建立快速、正确的舆情反应、处置机制,协助企业与媒体建立良好的沟通、互动关系以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
第二十四条 开展数字营销、新媒体及移动互联网等研究工作;
第二十五条 结合传统宣传推广手段,帮助企业制定数字营销战略;
第二十六条 根据宣传需要,协助企业搭建数字营销平台,并开展培训、效果评估工作;
第二十七条 承担省委、省政府以及上级主管机构的相关课题研究;
第二十八条 组织并开展文化或艺术领域的研究和推广工作;
第二十九条 组织开展书画展、摄影展等文化艺术展览;
第三十条 组织开展文化或艺术领域相关书籍编撰及出版;
第三十一条 组织开展“经济文化节”、“丝绸文化节”、“茶文化节”等节庆活动;
第三十二条 组织开展大型文艺表演活动;
第三章 会员服务机构
第三十三条 协会秘书处
(一)协会秘书处是会员管理和服务的领导机构;
(二)工作职能:
1.制定协会“会员管理中心”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
2.制定各种深度和广度的会员服务类目;
3.组织各种资源,为会员服务项目提供保障和执行支撑;
4.督促“会员管理中心”将会员管理和会员服务工作落实到位;
第三十四条 会员管理中心
(一)“会员管理中心”是会员管理和服务的执行和协调机构;
(二)工作职能:
1.接收会员,完成会员入会手续;
2.及时发布会员服务信息,保持与会员的沟通和联系;
3.按照规定的会员服务项目,做好会员服务工作;
4.管理协会网站、公众号、微博、微信等会员沟通平台,确保会员和协会之间的畅通交流;
第四章 会员会籍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采用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第三十六条 承认本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以申请成为本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单位会员条件
1.在四川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全省行业性和地方性企业团体单位,以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中介机构及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
3.其他有关法人组织;
(二)个人会员条件
1.关心和支持本会工作,并在企业管理和经济研究领域有显著成绩者;
2.在经济、文化领域拥有一定知名度的人士;
3.本会单位会员的指定负责人;
第三十七条 入会申请程序
(一)单位会员需向协会“会员管理中心”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1.入会申请表,申请表应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申请人的公章;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应加盖申请人的公章;
3.申请人的情况介绍(对申请人的组织形式、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历史沿革、业务范围、业务状况及规模、特点等情况做出简要介绍);
(二)个人会员需向协会“会员管理中心”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入会申请表;
2.申请人免冠半身照片2张(2寸);
3.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及个人简介;
(三)递交申请的方式
申请文件及资料可以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协会;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1-3-1707;
联系电话:028-61388777-833
联系人:黄诗婕 15196672726
电子邮件:chinaseca@163.com;
银行户名:四川省经济文化协会
帐号:129307379962
开户行:中国银行成都大石东路支行
第三十八条 会员资格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时,会员资格终止:
1.会员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行为;
2.会员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
第五章 会员权益与义务
第三十九条 个人会员享有的权益;
1.获得本协会颁发的会员证;
2.受邀参加协会年度会员代表大会;
3.受邀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种会员联谊、交流会等协会活动;
4.企业家将受邀加入本协会“四川杰出企业家俱乐部”,文化界人士将受邀加入本协会“四川杰出文化精英俱乐部”,享受高端人脉平台支持及资源对接等相关服务;
5.享有协会提供的新闻策划、法律和知识技术培训等相关智力服务;
6.受邀关注协会的公众号、加入协会“微信”平台,享受便利的会员互动、信息流动和圈层沟通。
第四十条 单位会员享有的权益;
单位会员分为一般单位会员、理事单位会员、常务理事单位会员和副会长单位会员;
(一)一般单位会员
1.获得本协会颁发的“单位会员批文”并授予“单位会员”牌匾;
2.受邀参加协会年度会员代表大会;
3.受邀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种会员联谊、交流会等协会活动;
4.优惠获得协会提供的新闻舆论、法律咨询、管理咨询、企业文化建设等相关智力服务;
5.协助申报企业发展过程中所需的专项资金等;
6.享受协会战略合作媒体联盟入会通告及形象宣传展示;
7.单位指定负责人将成为本协会个人会员和“四川杰出企业家俱乐部”会员,并颁发会员证;
8.享受协会战略合作媒体联盟(传统媒体+新媒体)的宣传推广优惠;
9.受邀加入协会新媒体平台,享受便利的会员互动、信息流动和圈层沟通;
10.帮助各会员企业联系银行等相关单位实现企业融资;
11.帮助各会员企业走出国门,积极响应并落实“万企出国门”的战略号召;
(二)理事单位会员
1.享受一般单位会员权益;
2.获得本协会颁发的理事单位会员批文并授予“理事会员单位”牌匾;
3.单位指定负责人将受邀担任本协会“理事”,并颁发会员证;
4.在协会官方网站及合作媒体展示单位及其产品、投资服务信息等;
5.可参与协会重大会议决策,同时可利用与协会的合作来发展自身的企业;
6.可优先参与协会组织的经贸活动及项目对接等;
7.接受协会合作媒体人物专访并发表;
8.享受协会提供的企业文化建设特别支持;
9.优惠参加协会主办的经济文化主题节庆活动,并获赠相关资料;
10.协助会员搭建与其主管上级机构的沟通桥梁;
(三)常务理事单位会员
1.享受理事单位会员权益;
2.获得本协会颁发的常务理事单位会员批文并授予“常务理事会员单位”牌匾;
3.单位指定负责人将受邀担任本协会“常务理事”,并颁发会员证;
4.在协会官方网站及合作媒体开设专栏并进行展示;
5.获得协会合作媒体的人物专访;
6.获得协会合作媒体专题报道;
7.优惠参加协会主办的经济文化主题高端论坛,并获赠相关资料;
(四)副会长单位
1.享受常务理事单位会员权益;
2.获得本协会颁发的副会长单位会员批文并授予“副会长会员单位”牌匾;
3.单位指定负责人将受邀担任本协会“副会长”,并颁发会员证;
4.接受协会合作媒体深度报道;
5.获得协会合作媒体组织的企业专题报道;
6.享有与政府、商界及学术界领袖进行直接交流的便利;
7.低成本享有协会组织的企业内部研讨会和内部培训;
8.低成本享有协会提供的企业整体形象设计、VIS设计等品牌和文化建设支持;
9.受邀成为协会主管、主办的网媒及杂志编委会成员;
第二十二条 会员义务
1.承认并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积极传播协会宗旨,维护协会品牌形象和合法权益;
3.积极为协会推荐符合条件的会员,并协助资质审查;
4.积极参与协会各项活动;
5.及时向协会提供合理化建议和可供会员共享的合作信息;
6.支持、协助协会相关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最终解释权;
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四川省经济文化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