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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会员会籍
第十六条 本协会采用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第十七条 承认本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以申请成为本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单位会员条件
1.在四川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全省行业性和地方性企业团体单位,以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中介机构及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
3.其他有关法人组织。
(二)个人会员条件
1.关心和支持本会工作,并在企业管理和经济研究领域有显著成绩者;
2.在文化艺术领域拥有一定知名度的人士;
3.本会单位会员的指定负责人;
第十八条 入会申请程序
(一)单位会员需向协会“会员管理中心”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1、入会申请表,申请表应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申请人的公章;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应加盖申请人的公章;
3、申请人的情况介绍(对申请人的组织形式、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历史沿革、业务范围、业务状况及规模、特点等情况做出简要介绍)。
(二)个人会员需向协会“会员管理中心”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入会申请表;
2、申请人免冠半身照片2张(2寸);
3、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及个人简介。
(三)递交申请的方式
申请文件及资料可以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协会。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1-3-1707;
联系电话:028-61388777-838;
联系人:史老师;
电子邮件:chinaseca@163.com。
第十九条 会员资格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时,会员资格终止:
1、会员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行为;
2、会员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