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积极作用
时间:2015-01-19 信息来源:不详
陈晓光表示,现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是科技方面的重要立法,自1996年颁布实施以来,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制度性障碍也逐步显现,比如,科研单位和人员对科技成果的处置权力有限、转化收入的分配受限、科技成果信息沟通渠道不畅、“产学研”结合不够、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跟不上等,使得一些科技成果难以转化,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科技创新的持续快速发展。希望委员们对进一步修改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提出建议意见,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订发挥积极作用。
全国政协社法委主任孟学农出席会议,驻会副主任顾伯平主持会议。会上,来自国家有关部委的相关负责人与部分全国政协委员、特邀专家学者一起就进一步修改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进行广泛研讨。与会人员表示,科技成果转化涉及科技、经济、金融、市场等诸多方面,需要科技界和经济界共同努力。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消除阻碍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性障碍,对推动科技与经济结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悉,调研组接下来将赴北京等地开展实地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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