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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科技成果同一年度只能参评一种奖励类别

时间:2015-01-19 信息来源:不详
    本报讯 (记者 房惠玲)11月18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版)已下发全省实施。

    该细则适用于省科技功臣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技进步奖的推荐、评审、授奖等各项工作。《细则》规定,一项科学技术成果在同一年度只能推荐一种奖励类别,不得重复推荐参加科技功臣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评审。

    《细则》要求,剽窃、侵夺他人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及其他科学技术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省科学技术奖的单位和个人,经查明属实,由省科技厅报省政府批准后,撤销其奖励,追回奖励证书和奖金并公告,且五年内不得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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