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驶上“快车道”
时间:2015-01-19 信息来源:不详
一是完善体系,提升科技成果转移技术转移服务。筹建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采取混合所有制、多主体参与的方式筹建,为知识产权与技术及其服务买卖双方、委托代理经纪等提供公共交易服务。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设立技术服务合同服务点、认定各类专业性或综合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已设立20家技术合同服务点,为技术的买卖双方提供专业化技术交易合同与税收政策服务。认定123家涵盖科技成果二次开发、中试、检测、科技咨询和知识产权等服务的专业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引进前沿科技成果及转化转移服务,通过与中科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技术交易所、中乌巴顿焊接研究院和英国伯明翰大学等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合作或共建研发机构和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开展前沿性科技成果开发和转化。
二是发挥主体,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广州市大力推动科技成果向企业转化转移,支撑引领产业发展与结构调整。培育一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骨干企业,鼓励与引导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大中型企业与高校研究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实现科技成果“一站式”转化。2013年全市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品产值7443.4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43%。培育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壮实新兴产业,实施科技企业孵化专项扶持政策,引导社会各类机构建立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基地、服务平台与体系建设。截止2014年10月,累计建成孵化器79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13家,孵化面积42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近5000余家。
三是夯实根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一批科技特派员队伍,组建由高校、科研院所研发人员组成的科技特派员队伍,按“一对一”的方式,委派到企业担任科技创新顾问。在此基础上,直接将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在企业转化。培养一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员,深入一线,“零距离”为企业提供技术合同登记服务。培训一批信息服务队伍,组成由企业科技管理人员、科技中介咨询机构服务人员的信息服务队伍,为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提供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及技术交易服务,力促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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