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省内成功转化 有望获得百万补助
时间:2015-01-19 信息来源:不详
根据此次出台的措施,对企业承接高校、科研机构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具有有效职务发明专利的科技成果在省内成功实施转化的,按企业购买研发服务合同交易额的10%以内给予补助或贷款贴息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企业转化的项目年度投资总额或年度新增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按其年度投资总额或年度新增产值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项目资金补助,所需资金在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对企业研发并取得自主知识产权、价值在100万元以上且具有产业化前景的省内首台(套)装备应用产品,一次性给予购买应用单位2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对国内首台(套)装备应用产品,一次性给予购买应用单位3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所需资金在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对企业主持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补助。
此外,我省还将支持各地建立一批小企业创业基地,土地供应以租赁为主,各市(州)在每年用地指标中安排不少于30亩用地指标,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和各类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园,根据规模和发展情况,给予100万—500万元资金补助,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孵化平台、创新创业团队和项目资助及创新创业辅导培训等。对新进入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企业50%的厂房租金补助。本报记者 余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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