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5拍成交9亿 浙江科技拍卖被誉“浙江样本”
4年5拍 521项科技成果9.09亿元
2015年6月16日,浙江省举行第五次科技成果拍卖。82项科技成果竞拍,总起拍价达1.14亿元,涉及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化工、新材料、农牧渔等领域。浙江省科技成果拍卖自2012年11月敲响第一槌起,至今已经举办过了5次。4年5次科技成果拍卖,浙江省521项省内外科技成果成功竞拍,1282家企业参拍,总起拍价6.86亿元,成交价9.09亿元,溢价32.5%。
2012年11月5日,浙江省首次拍卖科技成果第一个拍卖项目:中国美术学院的成果——“微观摄影创意设计系列产品研发”,以80万元起拍,数十位企业家经过16轮竞价,最终以112万元竞拍成功。这次拍卖共有18个拍卖项目,总起拍价为1633万元,结果拍卖成交价为2115万元。
2013年11月16日,浙江省179项科技成果再次进行大规模集中拍卖。浙江省科技厅在前期大量调查研究和公开展示的基础上,采取了集中拍卖的方式,高校和全省11个市分场次分别进行拍卖。这次科技成果拍卖,一个鲜明的特点是成果来自市场,市场配置资源。本次拍卖的179个项目,不论科研院所、高校还是企业,都是根据市场需求研发的,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和市场前景。
从2014年开始浙江每年春秋两季都进行一次科技成果拍卖。2014年12月8日,浙江省再次举办科技成果拍卖会。2014浙江省共有177个项目参加拍卖,起拍价2.83亿元,涉及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技术、机械制造等行业。这一年,在国内首次尝试以拍卖科技型初创企业股权的形式,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以股权拍卖融资,吸引了多家投融资机构。
探索科技成果拍卖新业务
据了解,浙江科技成果拍卖由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参与举办。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是中拍协第四届理事单位之一,同时也是浙江拍协六届常务理事单位之一。本刊采访了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吴戟文总经理,他介绍说,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自2012年11月5日参与首次举办的浙江科技成果拍卖会以来,持续至今。最近一次的科技成果拍卖会在2015年6月16日举办。其中,2014年春、秋各举办了一场科技成果拍卖会。在此期间,浙江各地市科技成果拍卖均委托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开展现场操作工作。目前,浙江省科技厅已成立了浙江科技大市场,今后有望实现科技成果季拍、月拍,推动了浙江企业的科技转型,提高生产效益。
在历届科技成果拍卖会中,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协助主办方完成科技成果推介、拍卖活动,为主办方指导、解释和推介拍卖活动有关的政策和法规;提供拍卖活动专用的相关设施,并协助主办方布置和安排拍卖会场;安排注册拍卖师,负责主持拍卖会全过程。
吴戟文总经理分析称,科技成果拍卖与传统拍卖的不同主要在于预期收益风险的不可控。传统拍卖也有部分无形资产,例如租赁权、开发权等。但这类拍卖均有很好的预期收益,而现在推广的科技成果拍卖,其预期收益风险是不可控的。科技成果从研发、投入到正式投产时间较长,然而市场又是千遍万化的。科技成果也是无形资产的一种,只有投入生产才能转化成生产力,实现其使用价值。科技成果拍卖首先需要科技中介服务部门同企业进行对接、推广,同时又需要协调科技成果发明人与科技成果应用者(企业)的想法,不能背道而驰。科技成果拍卖的客户相对较少,竞价程序相对传统拍卖激烈程度要弱。另一方面对拍卖师要求更高,组织科技成果拍卖的拍卖师要对科技成果的名称、功效、应用领域做到详尽的了解,以便于调动现场企业竞价的氛围。
吴戟文总经理建议,拍卖企业要生存就要努力开拓新的渠道,在这个求创新、发展“互联网+”的时代,科技成果拍卖不失为拍卖企业一个新的业务增长点。能否成功举办科技成果拍卖,拍卖公司与科技中介服务部门的前期对接、推广工作至关重要。科技成果拍卖的策划、组织工作非常严谨,对拍卖师临场操作、知识面等均有很高的要求。拍卖企业通过举办科技成果拍卖,大大提高了企业工作人员及拍卖师的业务能力及技术素养,同时提高了团队的协同作战的精神。
“浙江样本”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
浙江4年科技成果拍卖不断创新与探索,目的只有一个: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2012年,浙江省把科技成果竞拍作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具体实践和试验。2013年,充分调动各市的积极性、扩大竞拍规模,采取以市为单位、分场次组织的形式开展竞拍。2014年,在国内首次尝试以拍卖科技型初创企业股权的形式,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以股权拍卖融资,吸引了多家投融资机构。2015年,注重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
浙江科技成果拍卖的实践证明:发展技术市场,组织科技成果拍卖,这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破解科技“四不”问题,解决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有效形式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浙江已形成科技成果拍卖的“浙江样本”。“浙江样本”的示范意义在于:探索出一条成果来自市场,市场配置资源,把科技和经济、金融结合在一起,企业通过科技拍卖获得成果,进行产业化的新路子,为全国科技界作出了示范。
科技成果拍卖要按照《拍卖法》规定
浙江省拍卖行业协会秘书长王立田接受本刊采访时,提出浙江拍协对《关于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科技成果交易中心的意见》的建议。
首先,建议将《意见》中“科技成果竞价(拍卖)”表述修改为“科技成果拍卖”,理由是《拍卖法》第三条:“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是法律规定的也是国际通行的称呼,竞价、竞买、竞卖等则更多见诸于民间。既然是政府文件,宜采用法律规定称呼。
其次,在开展科技成果特别是进行科技成果拍卖过程中,要注意“拍卖人”的身份问题。根据《拍卖法》第十条:“拍卖人是指依照本法和《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拍卖法》做出修改,修改后的第六十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未经许可从事拍卖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建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在组织开展科技成果拍卖中,一定要委托依法成立的拍卖企业进行拍卖。
湖北、山东试水科技成果拍卖
“浙江样本”的出现,为拍卖行业寻求突破拓展拍品新领域树立了样本。湖北武汉和山东青岛就先后尝试开展了科技成果拍卖会。
2012年4月28日,由湖北省科技厅主办、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承办的本年度首场、同时也是湖北省第六场“湖北省重大科技成果推介(拍卖)会武汉纺织大学专场”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举行。本次活动突破了之前单纯的“成果推介、洽谈”模式,创新开展了集“推介、竞价(拍卖)、校企产学研合作、高校科技成果展示开放日”等多种形式于一体的综合性科技成果推介(拍卖)活动。
2014年2月14日,青岛技术交易市场举行青岛首届科技成果拍卖会。共有9项科技成果参加拍卖,4项成果成功拍出,成交总金额达1095万元,其中最高成交价580万元,最低成交价为65万元。青岛技术交易市场还先后发起制定了全国首个科技成果挂牌交易规则和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技术合同规程。
2014年10月28日,青岛技术交易市场举行第二次科技成果拍卖会。此次拍卖会共有37项科技成果参与,8项成果成功拍卖,起拍价2012万元,成交金额2312万元。其中一个项目经过7轮竞价以520万元被拍走,成为此次拍卖的最高价项目。拍卖会还吸引了德国弗莱堡大学的一项科技成果参与拍卖,最终以100万元成交,这是青岛首个成功拍卖的国外科技成果。
据了解,青岛科技成果挂牌交易规则推出3个月来,共有31家机构提交347项科技成果挂牌交易。截至2014年9月30日,共有19家机构提交208项科技成果挂牌交易,总额达3996.81万元。这种全新模式也带动了社会资本的高效运作,加快了科技成果转化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