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加大政策扶持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对科技创新的引导作用,加快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淄博高新区近期出台了《淄博高新区关于鼓励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规定》。
在新的政策规定中,加大了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支持力度。一是加强对共建研究院的工程化转化项目的扶持,对进入高新区管委会和大学共建研究院进行工程化研发的科技含量高、技术成熟、产品市场前景好的项目,经评审认定,五年内无偿提供100平方米的研发场地及100平方米的公寓住房,并给予30-100万元的项目资金扶持;二是鼓励国内外高校院所在淄博高新区设立技术转移中心,对国内外高校院所设立的技术转移中心,经认定,五年内无偿给予1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及100平方米的公寓住房,三年内根据运行情况每年给予30万元的扶持资金。技术转移中心在高新区转化的项目,经评审认定,参照研究院工程转化项目政策执行;三是加强对技术交易的扶持,鼓励企业开展技术转移、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技术交易,对经山东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登记认定的技术交易,按照技术合同认定额的1%给予资金扶持,单家企业每年高不超过20万元。
根据政策规定,在9月12日召开的2015年度淄博市火炬工作表彰奖励大会上,对在2014年度对高新区科技创新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的奖励中,用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扶持资金共计1102.53万元,其中包括对共建研究院的19个工程化转化项目共计100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在高新区设立的3家技术转移中心共计9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2014年度相关技术合同已通过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登记认定的8家企业共计12.53万元的资金扶持。
新政策的颁布与实施,对于提高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效率,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具有重大意义,必将推动淄博高新区科技创新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