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2项改革举措加速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
时间:2015-10-15 信息来源:大河网
齐鲁网10月13日讯(山东台记者 庞峰 德州台记者 乔兴华)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山东日前出台《意见》,12项改革新举措将加速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
这12项举措主要包括: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管理权限,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对科技成果,可自主开展转移转化活动,不再审批备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不上缴国库,全部留归单位;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可通过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成果交易、作价入股的价格;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对发明人、共同发明人、科研负责人等重要贡献人员(团队)的奖励比例不低于70%、不超过95%;科技成果奖励收入直接发放到人;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风险免责政策;对相关禁止出口以及其他影响、损害国家竞争力和国家安全的科技成果,禁止向境外许可或转让;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制度;完善科技成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改进科研管理和评价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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