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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省直部门及市县人大常委会将这么做!

时间:2019-03-26 信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成都3月25日讯(记者 陈淋 实习生 王亚玲)《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简称《条例》)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省预算审查监督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从制度层面规范了预算审查监督的内容、程序和方法等,将进一步增强我省各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实效。

  3月25日下午,《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举行。会上,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教育厅、省扶贫开发局等省直部门负责人,成都、乐山、眉山、宣汉等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作了交流发言。

  省直部门:抓好预算执行管理,将钱用在“刀刃”上

  省财政厅副厅长梁锋表示,省财政厅将严格按照时限提交资料,严格按照要求主动接受监督,严格执行预算备案规定。

  围绕部门预决算审查监督重点,省扶贫开发局副局长骆西宁表示,在预算管理过程中,省扶贫开发局将严格履行预决算编报程序,完整上报部门预决算草案,持续不懈抓好预算执行管理,加强重点支出项目预算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将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决算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作为完善管理措施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条例》第六章专门对“审计工作监督”作出规定。省审计厅副厅长朱大兴介绍,省审计厅对今年全省审计机关的主要任务作出了“一个主题、两件大事、七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即,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以高质量的审计工作推动四川高质量发展;聚焦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和审计全覆盖两件大事,构建统一高效审计监督体系,推动全省审计全覆盖取得重大进展;凝神聚力抓好助力“三大攻坚战”、大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障“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发展战略实施、促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加强公共资金国有资产绩效审计、强化民生领域审计监督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着力推动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等7个方面的工作。

  为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省教育厅副厅长张澜涛以省属本科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改革工作为例谈到,针对部分高校存在盲目扩大办学规模、办学质量不够高、内涵式发展着力不够等问题,省教育厅从2018年7月起正式启动省属本科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改革工作,2018年27所高校财政拨款总额为75.9亿元,基础拨款和绩效拨款的占比为9:1,以后年度绩效拨款占比将逐年提高。2019年,省财政将再增加安排7.5亿元,绩效拨款规模达到15亿元,绩效拨款占总拨款的比例从2018年的10%提高到20%。省教育厅通过“基础+绩效”实行分类拨款,“重点+量化”科学评分考核,“分档+自比”激发内生动力,“自主+监督”提高资金绩效等方式,推动高校将有限的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

  市县人大常委会:强化审计实质性监督、加快预算联网监督

  《条例》的一个特色是拓展了预算审查监督方式。为进一步做深做细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明确了三个强化,即强化预算审查、预算执行监督、审计实质性监督。其中,在强化审计实质性监督中,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监督的决定》落实情况的督查,对照《条例》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另外,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在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报告的同时,开展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满意度测评,进一步强化对屡审屡犯问题的跟踪监督。同时,成都市人大常委会还会推动审计成果应用到对预算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中。开展对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公开情况的监督,为社会监督创造条件。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也将深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为此,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完善被审计单位抽查、跟踪督查、测评样表及结果通报等细则,加大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及整改工作的监督力度,切实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制度化、长效化。据悉,今年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拟抽样选择2个区县政府、2个市级部门在市人大常委会上报告整改情况。

  《条例》还明确了预算联网监督方式。据悉,乐山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实施联网监督二期工程,开展与税务、人社、国资、自然资源、审计等部门的联网,并指导各县(市、区)按要求实现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目标。同时,将充分利用联网监督系统,督促乐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每季度向乐山市人大常委会报送联网监督报告,将自查、审查等相关情况报告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宣汉县人大常委会也在不断完善监督范围及内容。在目前对财政、发改、人社、审计、国资、统计、税务、自然资源等8个部门有关数据进行联网监督基础上,根据工作重点和实际,对重点项目、民生领域和脱贫攻坚方面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切实保障民生和重点工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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