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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提醒!个税年度汇算2020年6月30日就要结束了

时间:2020-06-29 信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成都6月28日讯(记者 戴璐岭)距离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结束日期(6月30日)还剩2天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再次提醒,还未办理的纳税人尽快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查看有关信息并办理。

  办完个税汇算的小伙伴有不少人都收到了退税,但也有很多人说自己竟然要补税!有人问,为啥别人退税我补税?记者了解到,个税汇算差异之所以这么大,除了每个人收入构成不同,扣除项目、减免情形等不同都会造成退补税差异。今天,四川新闻网为大家梳理了年度汇算补税的常见问题,赶紧来看看吧!

  01

  哪些情形应当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补税?

  答:补税是义务。如果您年度预缴税额低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的,且不符合国务院规定豁免汇算义务情形的(综合所得年度不超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均应当办理年度汇算补税。常见情形有:

  ①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②除工资薪金外,还有较多(高)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③预扣预缴时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如误填专项附加扣除),年度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④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因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需补充申报收入等。

  02

  如果需要补税,有哪些缴税方式?

  答:您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银联卡、三方协议、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等方式缴税。

  03

  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年度汇算的如何补税?

  答:如果您选择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需要补税的,您可以与扣缴义务人协商一致后,将税款交由扣缴义务人由其一并代您缴税,也可以由扣缴义务人申报后,您自行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缴税。

  04

  如何确定我补税成功?

  答:系统会生成缴税凭证。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查询您的缴税情况。

  05

  我需补税但符合免予申报条件,用补税么?

  答:如您符合免予汇算申报的条件,无须申报也无须补税。

  06

  需要补税的,应在什么期限补缴完毕?

  答:年度汇算申报后,如果您需要补税,请您在2020年6月30日前补缴税款,否则将面临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的处罚。

  如果对个人所得税汇算有任何疑问,均可以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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