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7年度脱贫攻坚"1+3"考核结果出炉!省委常委会会议还定了这些事
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审议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关于省委常委会带头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深化依法治省实践的意见》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文件
讨论同意2017年度脱贫攻坚“1+3”考核结果
四川在线消息 6月26日上午,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关于省委常委会带头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深化依法治省实践的意见》《中共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巡视工作规划(2017—2022年)》《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讨论同意2017年度市县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扶贫专项考核、定点扶贫考核、省内对口帮扶考核等“1+3”考核结果。省委书记彭清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省委常委会成员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融入到头脑之中,体现在日常行为之中。要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准确把握中央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学习民法、刑法、公务员法等基本法律,打牢依法办事的理论基础和知识基础。要带头遵守法律、捍卫法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自觉在宪法法律及党章党规范围内行使权力,自觉接受对权力的规范制约监督,做到守法律、重程序、讲规矩。要带头运用法律、厉行法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推动依法治省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指出,修订《中共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巡视工作规划(2017—2022年)》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是省委贯彻中央巡视工作规划的具体举措。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将《规划》《办法》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纪委监委、巡视(巡察)办、巡视(巡察)组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在实际工作中熟练运用、抓好落实。要围绕实现本届省委任期内巡视全覆盖,统筹调度巡视力量,合理安排巡视时间,扎实开展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机动式巡视,加大“回头看”力度,用好巡视成果,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要及早谋划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对反映的个性问题以“发点球”方式落实整改责任,对反映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移交的问题线索按要求逐一核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会议讨论同意2017年度市县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扶贫专项考核、定点扶贫考核、省内对口帮扶考核“1+3”考核结果及建议表扬对象名单。强调要抓好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班子综合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抓好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从制度、机制层面研究治本之策,对个性问题尽快拿出务实措施整改到位。要抓好相关宣传报道,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动员全省上下进一步凝心聚力、奋发有为,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