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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农业品牌建设需突破“处长瓶颈”

时间:2015-06-10 信息来源:互联网

海南省3亿惠农资金“沉睡”,经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披露后 ,引起了舆论关注和业界反响。 一面是数亿元“花不出去”,一面是“一分钱申请不到”,这种强烈反差成为舆论焦点。

近日,海南数家拥有有机农业品牌认证和地理标志产品的涉农企业主向记者反应,他们的有机认证不被农业厅质量处认可,“农业‘三品一标’奖励政策形同虚设”。五指山一位有机茶叶企业的老板说,“我既有有机认证,也有地理标志产品。可是,质量处的覃处长只认可自己指定的认证机构,我的资金申请全部落空,我感觉质量处严重排他,有‘红顶中介’嫌疑”。

据悉,海南有20多家获得有机认证的涉农企业,而农业厅质量处只给一家有机茶叶企业品牌奖励。但这家企业最近“摊上大事了”——因产品与标识不符等问题,于今年4月在三亚被质监部门查处,从而进一步暴露出该企业的“有机茶叶”有虚假认证嫌疑。有报道称,这家叫“海南泛太平洋区域开发有限公司”的企业,本身并不是生产企业,是从台湾叶姓老板手里买来后,自行包装销售的。尤其可笑的是,叶老板虽然在海南种植茶叶,但并不知道什么叫“有机”。而给海南泛太平洋公司提供认证的机构,恰恰是农业厅质量处指定的叫“中绿华夏”的认证机构。再看看这家“有机茶叶”的外包装有多么唬人:海南省第一家农业部认证的有机食品、省部级领导专供礼品……对此,有业内人士说:“一看包装就知道这个老板根本不懂什么是有机食品,因为农业部就不是认证有机食品的单位;所谓‘省部级领导专供礼品’更是不懂政治……”

那么,农业厅质量处肯定知道什么是有机食品,也肯定懂政治,可为什么还要给这家涉嫌虚假认证的企业品牌奖励呢?有企业主直言:“部门利益、关联交易、个人企图均昭然若揭”。记者于6月2日致电海南省农业厅质量处,试图核实上述疑问,接电话的正是覃处长,他以种种理由拒绝采访。

据出台于2013年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海南每年有1亿资金用于农业品牌发展的奖励。为此,海南省财政厅于去年6月印发了《海南省品牌农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随后,海南省农业厅印发了《2014年度海南省品牌农业发展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省政府的《意见》是‘真经’,财政厅的《办法》也很好,就是《指南》变歪了……”。

据业内人士指出,“《指南》变歪”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第一,《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每年3月前,由省级农业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及省级其它品牌管理部门共同向全省公开发布品牌农业发展资金上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但在实际操作中,只有海南省农业厅质量处、计财处在印发《指南》,“省财政及省级其它品牌管理部门”如工商部门(商标管理)、质检部门(认证认可、国家地里标志管理)等一律被忽视,成了质量处的“独角舞”。

第二,《办法》第八条,通过“欧盟、国内食品安全许可质量安全(QS)和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的”,明确规定为“农产品”,而在实际评审过程中,对于取得质量安全(QS)的农产品一概否定,其行为独断专行。

第三,对有机品牌和地理标志品牌的奖励,《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对首个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或国家农产品地理保护产品的,每个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但《指南》对有机品牌的奖励仅限定了“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北京五岳华夏管理技术中心认证并在省农业厅备案的有机食品”;对地理标志产品的奖励,只限定“国家农产品地理保护产品”,从而排除了国家质检总局的地理标志产品和国家工商局的地理商票产品。

记者了解到,作为农业品牌创建中的“三品一标”,是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总称。从质量要求和安全等级上划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是依次递进关系。

由于有机食品等级最高,其认可认证工作必须由第三方中立机构进行。记者致电国家认监委获悉,通过国家认监委的批准,目前全国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资质的单位共有24家,任何一家有资质的认证单位作出的有机认证,在全国都是通用的。

“海南省出现的官方指定认证机构的行为是不妥的”。这位国家认监委的人士说,“对有机农产品的质量管理和监控,在全国都是各级质监部门的业务。从避嫌的角度说,地方农业主管部门也不该插手。”。

海南椰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郑丽娟说:“农业主管部门应树立‘大农业’意识,敞开胸怀,横向合作,摒弃行业利益。不要既是运动员,还想当裁判员……”

“该作为的不作为,不该作为的乱作为”,海南省农业厅质量处也饱受涉农企业主的质疑。

如此看来,前不久被李克强总理严肃批评的“政策由处长把关”怪现象也有海南版本。这似乎给惠农资金“花不出去”找到了“深层次”的注脚。

如何突破“处长瓶颈”?应该结合当前“三严三实”的教育实践,继续推进海南版本的反腐行动,深入治理“慵懒散奢贪”,向“不干事,不担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腐败现象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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