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创新将着眼于科技成果转化
时间:2015-01-19 信息来源:不详
《意见》指出,对于地方事权范围内的改革,将进行突破性制度设计。对于需要进一步推动解决的属于中央事权的改革问题,争取在中关村(000931,股吧)示范区先行先试。
科技成果使用权和处置权纳入改革
《意见》对市属相关事业单位科技成果权限作出清晰界定,首次明确赋予其自主处置权,对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单位可自主决定合作实施、转让、对外投资和实施许可等科技成果转化事项。提出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市场定价机制,探索科技成果市场交易制度。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转移机构代理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许可、转让、投资等工作,实现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市场的无缝衔接。
《意见》还明确了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所获利益可按70%及以上的比例,划归科技成果完成人及对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所有。同时,允许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剩余部分留归单位用于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
促科技金融改革 引入民间资本
科技金融是科技创新的一个重要方面。北京将探索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开展企业境外投资试点。同时支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扩容发展,推动北京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引导民间资本依法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创投基金。
政府采购支持新技术应用
发挥政府采购对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的导向作用,探索建立符合国际规则和产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技术标准体系、面向全国的新技术新产品(服务)采购平台、建立“首购首用”风险补偿机制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其中,民生领域技术创新成果的示范应用和推广普及将是市场引导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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